一、概述
本产品经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采用浇封材料。将所用电气元件封装在金属壳体内,并装有保护元件,本产品防爆标志为EX mb ⅡC T4 Gb,适用于Ⅱ级T1-T4温度组别,爆炸性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环境中1区、2区场所,又适用于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21区、22区爆炸危险场所。
二、引用标准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9-2014《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三、防爆标志
四、技术参数
型号 | 线圈孔径 | 电压 | 功率 | 环境温度 |
HL-12(实验室) | 16mm | DC24V | 20W | -20℃+60℃ |
HL-12 | 29mm | DC24V | 45W | |
HL-35 | 29mm | DC24V | 75W |
注:其他电压可定制,也可以做成夹套的。
正常工作条件:
(1)大气压力:86~110KPa
(2)环境温度:-20℃+60℃
(3)相对湿度:≤95%(+25℃)
(4)适用于Ⅱ级T1-T4温度组别,爆炸性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环境1区、2区场所,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21区、22区的室内。
五、防爆要点及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该核对电源电压与线圈电压是否一致,并检查引入电缆的完整性。
2、线圈引入电缆为三芯线,其中标记PE或者黄绿双色线为接地线。
3、引入线缆与外部链接需采用相应防爆级组的防爆线盒或者直接引入防爆型开关等电器,以确保安全。引出线圈的引出线缆,出厂时有不小于1.2m的预留长度。电缆应能承受120N,历时1h的电缆拔脱试验。试验后电缆和浇封剂之间不得有位移。
4、在现场拆装或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
5、精馏防爆回流头上应有EX mb ⅡC T4 Gb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编号
6、精馏防爆回流头上选用具有适当的化学、热、电和机械的稳定性的浇封剂材料,能满足GB3836.9实验要求。